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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二批本科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推荐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平台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12-17 查看:248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十四五”第二批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十四五”第二批本科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重点聚焦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思政、“四新”建设、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拔尖人才培养、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培养、教学数字化、现代产业学院、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
二、申报数量
本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分常规教学改革项目和重点选题项目两类。
(一)常规项目采用“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立项。常规项目名额我校推荐名额为15项。
(二)重点选题项目参照《“十四五”第二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方向选题指南》(见附件1),采用“限额申报、竞争遴选”方式确定,全省拟立项100项左右,重点选题项目我校推荐名额为3项。
(三)原则上有学生的学院至少推荐3项,没学生的学院(部)至少推荐2项,推荐及项目排序须经学院教学委员会集体审议后上报。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原则上至少申报1项。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申报高校在职在编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每个项目设1名主持人,每个主持人原则上申报1个项目,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与质量,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二)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
(三)同一研究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十三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四)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同等条件下,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推荐项目总数的30%。其中,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领衔的教学改革项目,重点着眼于校级层面的教学改革项目,旨在超前谋划和系统培育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
四、申报材料
1.材料要求
项目主持人递交项目申报书(附件3,一式3份,签字盖章版)。学院(部)填写申报推荐汇总表(须由学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附件2,一式1份)。
以上材料须提供纸质和电子材料。电子材料通过学校“教务处教师项目管理平台”(http://zisu.kypt.chaoxing.com/)上传,主要分为两步:
第一步:个人申报。教师在系统内进行申报,按时提交项目申报书(Word版)。申报书统一命名为“姓名-项目名称”。
第二步:学院(部)审核。11月29日前,学院管理人员(教学秘书和教学副院长)使用“项目评审”模块进行审核。
2.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在材料报送前做好项目的审核工作,将申报书(纸质版)、申报推荐汇总表(盖章签字纸质版)于2024年11月29日(周五)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刘天处(厚德楼209室),申报推荐汇总表(电子版)使用钉钉报送。不接收教师个人单独申报,双肩挑领导申报材料报学科所在学院审核及上交。
联系人:刘 天 联系方式:88213051
五、其他
向省教育厅推荐前,我校将进行校内公示,并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通过后上报。
教务处
2024年11月20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4-11-20至2024-11-29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