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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12-12    查看:955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3年工作要点》要求,2023年教育部拟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启动国家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一、推荐类别

此次预申报包括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四类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虚拟仿真一流课程由实验中心另行通知)。

学校将针对每个类别单独排序,待省厅通知下发,依据省厅遴选课程条件,根据名额依次顺推符合要求的课程。

  1. 二、推荐条件及要求

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3年春学期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同意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完善。

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前五)只能参与申报1门第三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同一批国家一流课程每位教师限报1门)。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原则上,优先推荐已认定的省级一流课程,特别是混合式一流课程应主动申报,国家级一流专业必须遴选优秀课程申报

  1. 三、组织安排

1.此次申报为预申报,申报要求、相关材料及政策标准参考往年,课程数据信息表请教学团队根据课程统计数据自行填写,鼓励已有说课及课堂实录视频的课程提交视频。

如申报通知与正式通知有出入,待上级部门正式通知下发后,学校将另行通知相关课程调整。

2.材料上交

(1)纸质材料:课程负责人递交相应的申报书(附件1,一式5份)及相关的附件材料(附件2,一式1份)。学院填写申报推荐汇总表(须由学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附件3,一式1份)。

(2)电子材料

电子材料通过学校“教务处教师项目管理平台”(http://zisu.kypt.chaoxing.com/)上传,主要分为两步:

第一步:个人申报。教师在系统内进行申报,按时提交相应的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放一个文件夹内上传)。

申报书统一命名为“姓名-课程名称”。(操作说明详见附件7)

第二步:学院(部)审核。6月7日前,学院管理人员(教学秘书和教学副院长)使用“项目评审”模块进行审核推荐。

申报表和附件文字建议统一设置为仿宋_GB2312、小四、1.5倍行距,表格内容较多时可适当调整字号、行距。

3.材料审核

请各学院(部)在材料报送前做好课程遴选与审核工作,组织好申报材料撰写打磨,并进行严格形式审查。二级学院(部)党总支(直支)对课程团队成员情况以及课程政治方向进行审查把关,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审议通过后签字盖章上报学校。

4.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汇总以上纸质材料和申报汇总电子表于6月7日(周三)前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刘天处(厚德楼209室),不接收教师个人单独申报,双肩挑领导申报材料报所在学院审核及上交。电子材料使用钉钉报送。

联系人:刘天   联系方式:88213051

 

 

教务处

2023年5月22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3-05-19至2023-06-08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